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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骚扰男乘客”上热搜 严肃议题不该被“标题党”绑架

来源:时间:2021-04-02 17:17:43 阅读:-

作者:南宇晗 周兵

近日,“出租车司机骚扰男乘客”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事件传播初期,舆论场以“滴滴司机”为核心涉事主体展开热议,后续随着事件进一步发酵,涉事司机所属出租车公司的处置结果也得到媒体关注。在此事件中,网约车平台的录音设备成为还原真相的重要证据,这引发舆论对技术设施保障出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思考。同时,此次事件涉及男性乘客,在舆论场中引发的情感共鸣相对有限,舆论认为性骚扰惩戒不应该以性别加以区分,对待此类出行安全问题还须持理性认知。

一、事件复盘

3月29日14:40分,微博用户@陆风流 发博称其被出租车男司机性骚扰,报警后出租车司机欲扭曲事实。该博主在联络滴滴安全专员提供录音证明后,警察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扣留及口头教育。

3月30日16:15分,微博用户@陆风流 发布与事发当地锐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通话音频,出租车公司表示:一是对涉事司机给予开除处置并罚款;二是对乘客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三是希望当事乘客@陆风流 删除相关爆料微博。

3月31日13:06分,秒拍用户“JSTV荔枝视频”发布采访视频,滴滴在采访中表示,目前涉事司机已经被滴滴平台永久封禁处理。

3月31日14:00分,上述相关采访视频经微博用户@新浪财经 转发后,引发舆论场关注,舆情态势开始升温。

3月31日17:41分,据澎湃新闻网,事发当地锐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乘客发布的言论也有不实的地方,处理结果是这个驾驶员被开除了,罚款五百,我们上级部门也在处理。”

3月31日18:04分,在舆情曝光后的51小时,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该声明再次引发媒体和网民热议。

二、传播分析

该事件一经网络曝光,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截至4月2日11时,有关“男乘客遭司机骚扰”的信息共计11871篇次,其中微博9410条,客户端1024篇,网媒588篇,微信791篇,论坛博客20篇,视频38条。微博平台作为网民讨论主阵地,累计传播量占比逾九成。

图1:话题各渠道占比

从舆情走势来看,该话题在3月31日14时、23时出现两次传播高峰,主要以滴滴接受媒体采访、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节点为主。

图2:话题舆情走势

网民反馈方面,性别议题再次引发探讨,部分网民认为司乘性别更换后,舆论关注度及处置效率将大打折扣;与此同时,事件对乘客出行的信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部分网民同情涉事乘客,抨击司机言语骚扰行为,认为无论男女,都应提高安全出行意识;部分网民指出涉事司机为出租车司机而非滴滴司机,并对比出租车及网约车平台,称出租车行业整体监管、服务亟待提高。

图3:热门词云图

舆论观察:媒体聚焦处置结果,部分报道关注主体模糊致使舆情失焦现象

作为本次事件的涉事主体,出租车公司和滴滴方面的回应及对涉事司机的处置引发媒体关注。媒体报道绝大部分聚焦涉事司机的行为已确认属实,滴滴提出“永久封禁涉事司机”的处置方案、涉事司机所属的锐通出租汽车公司给出“取消其资格证件、加入行业黑名单、罚款和批评教育”的最终处理结果。

与此同时,部分媒体和资讯类自媒体还关注到,涉及此事件的讨论中简单地将“通过滴滴平台预约的出租车”司机群体贴上“滴滴司机”标签,一定程度上致使舆情失焦。例如,封面新闻网、扬子晚报网发文厘清,当事男乘客在微博表示,本意是感谢滴滴提供录音证据,却被网络误传涉事司机为“滴滴司机”。澎湃新闻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指出,本次事件并非是“滴滴司机”第一次被莫名波及,在此前的“女乘客乘坐黑车遭遇不法侵害”“司机迷晕女乘客直播实施侵犯”等事件中,涉事主体均非滴滴司机,却被部分舆论相关联,当时便有评论提出“网约车司机不是犯罪的代名词”,呼吁停止群体污名化。

舆情点评:出行安全呼吁良好环境,传统行业须提升舆情素养

网民参与主动性提升,多元主体互动优化舆论环境

事发初期,部分媒体、自媒体以“滴滴司机”为标题,模糊事件主体,也值得进一步探讨。例如,事件曝光初期,有媒体在微博平台发文传播本次事件时,使用了#滴滴司机骚扰男乘客被永久封禁#的话题,被大量其他自媒体转载时沿用。目前,该条信息已被修正,但相关话题已大量传播。

对此,媒体、自媒体提升话题度应以事实核查为基础,避免因用语模糊引导舆论走偏,不仅不利于话题的深入探讨与问题解决,也加剧了群体刻板印象甚至“污名化”。值得注意的是,网民在参与讨论的过程中对媒体、自媒体表述起到纠偏作用,可以看到,网民在舆情事件的定义和叙事中的主动性愈发提升,并通过与其他传播主体互动,共同构建客观、理性的舆论环境。

回应处置体现服务意识,传统行业舆情素养有待提升

事件发生后,涉事司机所属单位锐通出租车公司、预约平台滴滴均作出回应。其中,滴滴向媒体透露处置方案,并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锐通出租车公司则通过电话与事主联络,表示将取消涉事司机从业证件、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处以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措施。双方的处置结果均得到了事主的肯定。而在网络舆论场中,出租车公司在媒体报道与自媒体传播中相对“失声”,并未体现其处置结果,因此也出现了部分批评出租车行业服务和管理的声音。作为传统的租赁出行行业,出租车企业在拥抱互联网环境、推广网络平台使用的同时,也应同步提升舆情素养,以应对网络时代舆情曝光和发酵的新模式。

制度建设保障出行安全,舆论呼吁良好司乘环境

出租车、网约车等租赁出行方式在现代社会中愈发普遍和不可替代,舆论期待制度保障和更加适宜的出行环境,这需要个人、企业、行业、监管层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发力。从业者与相关企业是良好出行环境的直接建设者,不论是新业态还是传统行业,均应将乘客安全保障内化进企业的技术应用与管理制度,守住出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事件中,滴滴安全员提供的录音成为还原真相的证据,反映出技术手段在保障出行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依托技术手段保障司乘安全逐渐成为网约车行业的共识,2020年7月,我国发布的首部网约车和顺风车行业安全团体标准就提出了行程分享、行程录音、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等安全功能要求。相关技术和管理模式也值得在传统出行行业借鉴和推广,在更广泛的出行场景下建设安全可靠的出行环境。

在舆论场中,也有更多观点意识到企业与个人不应是出行安全保障的“独行军”。行业层面,在企业承担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舆论呼吁出租车行业提升内部管理:打击“黑车”现象、优化安全服务保障等等。整体来看,呼吁行业共建共治的声音不减。监管层面,2019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等方向。

性骚扰惩戒仍存短板,严肃议题须理性认知

同时,本次事件的发酵和平息也反映出舆论对性骚扰问题的认知。因本次被骚扰的对象为男性乘客,与公众普遍认知的性骚扰行为存在差异,在舆论场中引起的认同感和情感共鸣相对有限,甚至有个别评论带有娱乐、戏谑成分,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话题的严肃性。正如部分评论指出,法律和社会制度对言语性骚扰等行为的认知和惩戒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基层执法人员和公众更应持有理性认知,不因受害者性别、职业、出行时间、出行方式等因素而妄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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