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永远无法掩盖事实,造谣者和违法者终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情是这样的,4月29日,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娄晓曦在微博发布实名举报,称北京文化涉嫌财务造假,列举大量材料,并称举报已获证监会受理。此后,北京文化发布声明:原副董事长娄晓曦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出逃海外,此案已于1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正式立案,目前正在侦査过程中。
从光明财经发布的一篇《北京文化举报事件背后的隐忍》一文来看,首先在娄晓曦举报后,北京文化也是全面回应其举报不实,但娄晓曦并没有因此罢休,继续接连在微博发出毫无新意的内容,以博取媒体舆论的关注,尝试进一步扩大事件的影响力,但这么久以来,北京文化并没有对这件事在媒体层面有过任何的正面回应,而是积极的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问询和调查,以实际行动传达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态度。
这位疯狂的举报者并没有迎来期望中的舆论狂欢,潜逃在外,惶恐终日,估计还想不明白为何遭受如此冷遇。妄图博取舆论关注的娄晓曦只能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在网友的骂声中甚至关闭了微博评论。
从文章中可以看到,2014年,举报人娄晓曦将其持股58.99%的世纪伙伴卖给北京文化后,又通过自己控制的两家公司,认购了北京文化增发的股份,成为北京文化第三大股东。娄晓曦长期实际经营控制着世纪伙伴,任职北京文化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实控经营着举报内容涉及最多的电视剧业务,以及相关的电视剧投资业务。
世纪伙伴与北京文化的对赌期为4年(2014-2017),在结束对赌后,作为世纪伙伴的实际控制人娄晓曦应于2018年1月将世纪伙伴的章、证、照全部交于上市公司统一管理,可笑的是娄晓曦自己在微博爆料,直到2019年3月才正式上交世纪伙伴的章、证、照。据接近北京文化的人士表示,北京文化管理团队曾多次与娄晓曦进行沟通,令其移交世纪伙伴章、证、照予上市公司事项,但事实情况却是娄晓曦依然拒不交出,这一点无疑已经成为违法、违规行为。当初13.5亿收购的世纪伙伴,不得不以4800万售出,北京文化2019年财报还显示,已经售出的世纪伙伴还欠了北京文化3.19亿元。外界看来娄晓曦世纪伙伴的低价出售成了引发举报的导火索,但这个逻辑不由得令人膛目结舌,所有的举报内容是举报人自己经营掌控公司期间发生,大量的举报内容声称涉及财务造假的电视剧业务,时间都集中在其掌控世纪伙伴的2018年,这也不得不让人起疑。
不可置否的是,娄晓曦在影视行业也是大佬级人物,世纪伙伴曾拥有诸多知名项目,也把很多实力创作人收归旗下,大家熟悉的知名影视策划人边晓军、曾经导演过《走向共和》《大明王朝1566》《少帅》等电视剧的知名导演张黎,知名编剧严歌苓等;在娄晓曦还是华谊兄弟影视剧负责人的时候,就与王中军关系密切,2008年3月,娄晓曦曾经打算以1650万元对价认购公司550万股,持有公司4.3651%股份,娄晓曦想既拿到股权,又想保值增值,直接空手套白狼传闻坑了华谊兄弟2200万。最初看到这个信息我也是震惊不已,这人的操盘手段确实高明。
娄晓曦甚至还在后面的微博举报中公布了自己的代持协议,表示“都是我做公司期间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届时我们终于明白,这位疯狂的举报者做出这样自杀式举报的原因:是想通过毁掉上市公司北京文化,来洗脱自己的罪行,达到逍遥法外的目的!而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无疑是愚蠢的,娄晓曦作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出逃海外,逃避法律的严肃追责,违法的事实毋庸置疑,同时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任由娄晓曦将北京文化这样一家优质电影公司就这样拖入泥潭,对整个行业来讲也将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不久前发布的公开信息及深交所公告显示,北京文化管理层也已经通过公司内部自查,其高管及各业务板块均未发现造假行为。对于北京文化来讲,作为一个以电影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具备自我约束的职责,但不具备侦查能力。而娄晓曦提供的材料到底是否属实也需要监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判断,我们相信相关司法机关和管理机构会履行职责,还行业、企业及广大投资者一个真相。
众所周知,北京文化自转型以来秉承其董事长兼总裁宋歌的“强共鸣、强刺激、强共情”的电影制作理念,出品了多部优质影片,还打造出《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三部爆款作品,收获了业内“爆款制造机”的称号。可以看到,北京文化对于中国影视行业的贡献是巨大的。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娄晓曦的外逃行为已然成为事实,而我们能做的就是相信法律绝不会错怪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捏造者,同时这一个月来我们也可以看到,北京文化并没有被娄晓曦这样的无谓行为所干扰,继续有条不紊的推进着影视项目,神话史诗电影《封神三部曲》、小品改编喜剧《你好,李焕英》、少年冒险成长题材电影《749局》、喜剧电影《沐浴之王》、展现全面小康成果的《我和我的家乡》都将陆续推出,以优秀的作品静候影视行业的复苏时刻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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